- 法规标题:******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构:中国共产党福建省委员会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27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2年12月27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和管委会,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中直驻闽各单位: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认真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省人民度过平安、祥和、欢乐的节日。根据中办、国办有关通知精神,按照省委和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调整转段平稳有序。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牢把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主动权,因时因势动态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按规定平稳有序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有力有效应对调整后可能出现的风险。持续推动各项优化措施稳妥落地,把工作重心转到“保健康、防重症”上来,坚持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强化属地责任,完善应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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