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2024年大抓落实工作激励措施二十条的通知
- 制定机构: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9日文书字号:湘政办发〔2024〕16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5月29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2024年大抓落实工作激励措施二十条的通知
湘政办发〔2024〕16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抓落实”的明确要求,进一步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发展新质生产力,做好“十个统筹”,实施“八大行动”,持续为基层减负赋能,形成大抓落实浓厚氛围,推动全年重点任务更快更好落实,根据《政府督查工作条例》,省人民政府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大抓落实工作激励措施二十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推动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的县市区,予以资金奖励。(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二、对实施产业培塑行动,加快建设“4×4”现代化产业体系、实施“重点产业倍增计划”、推进以“十大产业项目”为标志的产业投资、培育主导产业成效明显的市州、县市区,在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中予以资金奖励。(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