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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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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
  • 制定机构: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03日文书字号:吉政办规〔2024〕2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4月03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
吉政办规〔2024〕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4月3日


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若干措施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单位〈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3〕39号)部署要求,加快实现救助资源统筹衔接、救助信息聚合共享、救助效率有效提升,切实兜住兜准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提出如下措施。

一、全面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

各地民政部门统筹负责低收入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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