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废止《食品中氯酸盐和高氯酸盐的测定》等4项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和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的公告
- 制定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15日文书字号:2026年第16号
- 生效日期:2026年04月15日效力级别:国家部委办局文件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废止《食品中氯酸盐和高氯酸盐的测定》等4项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和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的公告
2026年第16号
经组织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和食品快速检测方法跟踪评价,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废止《食品中氯酸盐和高氯酸盐的测定》(BJS 201706)、《畜肉中阿托品、山莨菪碱、东莨菪碱、普鲁卡因和利多卡因的测定》(BJS 201711)、《特殊食品渗透压测定》(BJS 202102)3项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和《蔬菜中敌百虫、丙溴磷、灭多威、克百威、敌敌畏残留的快速检测》(KJ201710)1项食品快速检测方法。废止方法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实施。现予以公告。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