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公告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公告
  • 制定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
  •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31日文书字号:2025年第47号
  • 生效日期:2025年12月31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公告
2025年第47号


为加强建筑保温材料行业管理,推动行业提质升级,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制定了《建筑保温材料行业规范条件(2025年本)》。现予以公告。

附件:建筑保温材料行业规范条件(2025年本)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应急管理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消防救援局

2025年12月31日


附件:建筑保温材料行业规范条件(2025年本)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保温材料行业管理,推动行业提质升级,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制定本规范条件。本规范条件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保温材料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包括岩棉、玻璃棉、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气凝胶、泡沫玻璃、膨胀珍珠岩、硬质酚醛、真空绝热板、建筑保温砂浆等企业。

第二条

本规范条件对企业实施“规范企业”和“引领型规范企业”两级评价,是引导性文件,不具有强制性。

此文档存在附件,登录后展示

如果您想查看法规全部详细内容,请登录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