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关于短线交易监管的若干规定
- 制定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06日文书字号:〔2026〕4号
- 生效日期:2026年04月07日效力级别:国家部委办局文件
〔2026〕4号
现公布《关于短线交易监管的若干规定》,自2026年4月7日起施行。
2026年03月06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关于短线交易监管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了明确证券市场短线交易行为认定标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短线交易,是指特定身份投资者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同一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以下简称新三板挂牌公司)的证券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特定身份投资者,是指持有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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