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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润苗计划”陪伴式扶持科技型初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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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润苗计划”陪伴式扶持科技型初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 制定机构: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29日文书字号:杭政办函〔2025〕40号
  • 生效日期:2025年11月29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润苗计划”陪伴式扶持科技型初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杭政办函〔2025〕4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陪伴式扶持科技型初创企业成长,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强产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实施“润苗计划”陪伴式扶持科技型初创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壮大提升科技型初创企业规模、质量,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创新活力之城。到2027年,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5万家、“好苗子”企业3000家、高新技术企业2万家、“新雏鹰”企业300家、科技领军企业100家,年新引进35岁以下大学生35万名,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69件,全市创业孵化空间达1000万平方米,形成科技型初创企业“铺天盖地”、科技领军企业“顶天立地”的“金字塔”形企业梯队。

二、培育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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