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建设的指导意见
- 制定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
-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1日文书字号:国卫基层发〔2025〕18号
- 生效日期:2025年12月11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卫基层发〔2025〕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医保局、中医药局、疾控局: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现就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同)特色科室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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