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8—2020年度全省信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 制定机构:青海省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19日文书字号:青政〔2021〕70号
- 生效日期:2021年11月19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8—2020年度全省信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青政〔2021〕70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近年来,全省信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力化解信访突出矛盾,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重要贡献,涌现出一批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激励广大信访工作者锐意进取、再创佳绩,决定对全省信访系统2018—2020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立足本职、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不断开创信访工作新局面再立新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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