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重庆市司法局关于《重庆市测绘地理信息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制定机构:重庆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05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1年11月05日效力级别:草案及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司法局关于《重庆市测绘地理信息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了加强我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规范测绘地理信息活动,现公开征求《重庆市测绘地理信息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希望广大市民和相关单位积极献言献策并于2021年12月7日前,通过网上留言、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一)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lifasichu@◑◑◑.com。
(二)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重庆市渝北区黄龙路4号,重庆市司法局立法四处(邮编:401147)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重庆市测绘地理信息条例”字样。
附件:1.《重庆市测绘地理信息条例(征求意见稿)》
2.《重庆市测绘地理信息条例(征求意见稿)》条文对照表
3.《重庆市测绘地理信息条例(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第一条
【目的依据】 为了加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规范测绘地理信息活动,促进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等提供保障服务,维护地理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地图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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