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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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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13日文书字号:闽发改规〔2022〕4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5月13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发改规〔2022〕4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相关直属机构:

《福建省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5月13日


福建省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3部门《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21〕1380号),为儿童成长发展提供适宜的条件、环境和服务,切实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坚持儿童优先发展,从儿童视角出发,以儿童需求为导向,以儿童更好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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