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九个单位关于印发《福建省“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的通知
- 制定机构:中国共产党福建省委员会宣传部、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司法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
-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20日文书字号:闽发改社会〔2022〕502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6月20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九个单位关于印发《福建省“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的通知
闽发改社会〔2022〕502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福建省“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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