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
  • 制定机构: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01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7月01日效力级别:地方人大(常委会)文件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
(2022年4月28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22年5月25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了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美丽文明宜居乡村,推进世界旅游名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自治州内城市建成区以外的垃圾、污水、废弃物的清理、收集、贮存、转运、处置等清洁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乡村清洁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基层自治、全民参与、多元投入、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循序渐进的原则。

第四条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乡村清洁工作的领导,将乡村清洁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投入、村集体经济支持、村(居)民自筹、产生者付费、社会资金参与的乡村清洁经费多元投入机制。

第六条

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乡村清洁政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规划建设垃圾、废弃物的收集、转运、处置和污水处理等乡村清洁基础设施,统筹负责垃圾、污水、废弃物的处置,统筹推进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综合整治农村水系,治理农村污水,推广使用垃圾、污水处理新技术。

如果您想查看法规全部详细内容,请登录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