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事项通告
- 制定机构: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发布日期:2020年02月02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2月02日效力级别:法院文件
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事项通告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切实保障诉讼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黑龙江省信访局、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通知精神,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我院有关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事项告知如下:
一、从即日起,本院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停止现场办理立案等诉讼事项和接待申诉信访群众,恢复时间视疫情变化另行通知。
二、拟到本院办理立案、提交诉讼材料的,请优先通过黑龙江诉讼服务网(www.◑◑◑.◑◑◑.cn/ssfw/)、黑龙江移动微法院(在手机微信添加“黑龙江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等线上渠道网上立案。不便网上立案的,建议选择邮寄方式办理,邮寄地址:七台河市桃山区学府街93号诉讼服务中心,邮政编码:154600。
三、本院设专人负责处理邮寄立案及信访等事宜。
立案事项联系电话:18504640136,邮箱:qthfyla@◑◑◑.com;
申诉信访事项电话:18504640153,邮箱pw8156772@sina.◑◑◑.cn。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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