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司法厅《关于毒品案件财产刑适用问题的意见(试行)》
- 制定机构: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司法厅
- 发布日期:2005年11月01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05年11月01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司法厅《关于毒品案件财产刑适用问题的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办大财产刑的执行力度,确保刑法功能的真正实现,推动禁毒人民战争的深入开展,结合禁毒工作实际,现就我省毒品案件财产刑适用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继续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办理毒品案件中依法严格适用财产附加刑若干问题的意见》(公法〔2001〕65号)和《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关于在办理毒品案件中依法严格适用财产附加刑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公法〔2002〕7号)的精神,加强公、检、法之间的相互协作与配合,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
公安机关要提高侦查意识,加强对毒品犯罪分子财产状况的调查及相关证据的收集和固定,检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能,适时介入毒品案件的侦查工作,引导侦查机关收集证据、固定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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