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关于厉行节约、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 制定机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 发布日期:2009年06月30日文书字号:鲁检发办字〔2009〕第34号
- 生效日期:2009年06月30日效力级别:检察院文件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关于厉行节约、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鲁检发办字〔2009〕第34号)
机关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关于厉行节约、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关于厉行节约、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9〕11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严格落实中央厉行节约有关规定的通知》(鲁办发〔2009〕11号)精神,对省检察院机关厉行节约、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严格禁止各种名义公款出国(境)旅游。严格执行中央、省委、省政府和高检院的有关规定,加强公款出国(境)管理,坚决禁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省院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严格遵守各项外事规章制度,不组织、不参与、不申报各类公款出国(境)旅游活动,不将因公出国(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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