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立案和信访接待工作方式的通告
- 制定机构: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
- 发布日期:2020年02月03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2月03日效力级别:法院文件
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立案和信访接待工作方式的通告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身体健康,维护人民群众诉讼权益,根据上级通知要求,现将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法院诉讼服务、立案和信访接待工作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全市两级法院将暂时关闭诉讼服务、现场立案和信访接待场所,恢复时间视情形另行通知。
二、疫情防控期间,案件当事人、诉讼参与人、诉讼代理人需要查询案件、网上立案、办理调解、涉诉信访、法律咨询、申请延期开庭、提交诉讼材料及其他诉讼服务事项的,可通过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山西省移动微法院、12368服务热线、电子邮件、微信公众号、电话、短信、邮寄等方式联系法官或相关工作人员。
三、疫情防控期间,全市两级法院诉讼服务、立案和信访接待工作人员将坚守岗位、履职尽责、认真负责,通过多元化诉讼服务方式,一如既往的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因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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