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涉检察诉讼工作的公告
- 制定机构: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
- 发布日期:2020年02月03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2月03日效力级别:检察院文件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涉检察诉讼工作的公告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保障有关涉检察诉讼及接待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相关工作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我院诉讼接待和检察服务工作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我院暂时关闭检察服务中心接待大厅,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待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二、疫情防控期间,建议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尽量使用北京检察网、“掌上京检”手机APP(安卓版)、“北京检察”微信服务号、“京检在线”微信公众号或电话等方式,查询案件诉讼进程、提出阅卷或听取意见申请;可以通过12309热线和12309中国检察网提出控告、申诉;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控告申诉或相关诉讼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厂洼西路8号,邮政编码:100089,收件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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