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河北省粮食行业协会关于印发《“燕赵好粮油”产品遴选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制定机构:河北省粮食行业协会
-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28日文书字号:冀粮协发〔2020〕12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7月28日效力级别:行业与市场规定
河北省粮食行业协会关于印发《“燕赵好粮油”产品遴选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冀粮协发〔2020〕12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粮食行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现将《“燕赵好粮油”产品遴选及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 粮食和储备局关于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的意见》(财建〔2019〕287号)、《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优质粮食工程”各子项实施指南的通知》(国粮规〔2019〕183号)及《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好粮油”产品遴选工作的通知》(国粮办规〔2020〕175号)要求,切实做好“燕赵好粮油”产品遴选及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燕赵好粮油”产品,是指符合“燕赵好粮油”产品检验指标,有地域特色、有品牌影响力、消费者认同度高的产品。
第三条
产品遴选遵循科学、公平、公开、公正、自愿的原则,实行一品一报。
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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