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构: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应急管理厅、云...
-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01日文书字号:云发改价格〔2021〕189号
- 生效日期:2021年03月01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发改价格〔2021〕189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5个部门和单位《关于印发<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473号),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制定了《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方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为稳定砂石市场供应、保持价格总体平稳、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5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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