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青海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青海省小微企业信用融资服务中心平台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制定机构: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青海省工商业联合会
-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12日文书字号:青财金字〔2021〕431号
- 生效日期:2021年04月12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青海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青海省小微企业信用融资服务中心平台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青财金字〔2021〕431号
各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 24号)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青海省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中心平台的工作部署,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青海省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中心平台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促进我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青海省小微企业信用融资服务中心平台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经报请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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