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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青海省杰出教师、杰出校长、杰出教育工作者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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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青海省杰出教师、杰出校长、杰出教育工作者的决定
  • 制定机构:青海省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08日文书字号:青政〔2021〕49号
  • 生效日期:2021年09月08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青海省杰出教师、杰出校长、杰出教育工作者的决定
青政〔2021〕49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近年来,全省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青海省情实际,以强烈的政治担当、使命担当、责任担当,全身心投入青海教育事业,涌现出一大批师德高尚、勇于担当、爱岗敬业、业绩突出的教师、校长和教育工作者。根据《青海省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规定(修订)》,省政府决定,授予铁生兰等30名同志为青海省杰出教师、王光谦等15名同志为青海省杰出校长、魏建国等20名同志为青海省杰出教育工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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