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七台河市文明祭祀条例
- 制定机构:七台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03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2年12月01日效力级别:地方人大(常委会)文件
七台河市文明祭祀条例
(2022年9月15日七台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22年11月3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了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鼓励和倡导文明、绿色祭祀,防止环境污染,树立文明祭祀新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祭祀以及生产、销售祭祀用品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祭祀是指对逝者进行的追悼、悼念、追思等活动。
第四条
坚持教育引导、源头治理、疏堵结合的原则,倡导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的鲜花祭奠、植树缅怀、网络祭扫、家庭追思、集体祭祀等文明祭祀方式。
第五条
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做好祭祀管理工作,建立议事协调机构,统筹协调祭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协助做好祭祀管理工作。
第六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祭祀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辖区祭祀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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