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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扩权强县试点税收管理权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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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扩权强县试点税收管理权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构: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10年05月19日文书字号:云国税函(2010)220号
  • 生效日期:2010年05月19日效力级别:国家部委办局文件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扩权强县试点税收管理权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国税函〔2010〕220号)


昆明、昭通、曲靖、玉溪、普洱、保山、丽江、临沧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开展扩权强县试点实施意见等4个文件的通知》(云政发〔2009〕112号),省政府确定了昆明市石林县、东川区,曲靖市马龙县,玉溪市新平县、易门县,普洱市宁洱县,丽江市永胜县,临沧市云县6个市的8个县(区)作为我省扩权强县的试点。为确保试点县(区)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省国税工作实际,按照《云南省县域经济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制定扩权强县试点实施方案并开展对口培训的通知》(云县经办发〔2009〕8号)要求,现将经省县域经济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审定的《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扩权强县试点税收管理权调整的实施方案》(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云南省县域经济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明确省直有关部门扩权事项及责任处室的通知》(云县经办发〔2010〕2号)文件,切实做好试点县(区)国税局税收管理权调整的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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