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域名争议解决程序规则(试行)
- 制定机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01年01月01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01年01月01日效力级别:仲裁规则及仲裁机构文件
域名争议解决程序规则(试行)
(中国国际经贸仲裁委域名争议解决中心 2001年1月1日)
第一条
为了保证域名争议解决程序的公正性、方便性及快捷性,根据《中文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解决办法)的规定,制定本程序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以下简称程序规则)中涉及的下列术语的含义是:
(一)当事人:指域名争议的投诉人及被投诉人。
(二)投诉人:指对相关域名有争议,并依据解决办法与程序规则向域名争议解决中心提出投诉的商标权人。
(三)被投诉人:指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
(四)域名注册管理机构:指负责运行和管理域名系统、维护域名中央数据库的机构,即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以下简称CNNIC)。
(五)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指经CNNIC授权,负责受理域名注册申请并完成注册的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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