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最高人民法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加强执法司法工作协同服务保障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 制定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文物局、公安部、司法部、水利部
-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2日文书字号:法发〔2025〕14号
- 生效日期:2025年08月12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最高人民法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加强执法司法工作协同服务保障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法发〔2025〕14号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部署要求,正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持续加强执法司法工作协同,以长江流域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联合印发如下意见。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扎实推进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实施。
二、坚持统筹协调、系统治理。健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机制,推动构建长江流域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加强全流域、跨区域的执法司法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增进长江流域系统治理、整体治理、协同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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