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重要节点城市行动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构: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9日文书字号:市政办〔2021〕38号
- 生效日期:2021年10月29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重要节点城市行动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2021〕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桂林)广西园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中央、自治区驻桂林有关单位:
《桂林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重要节点城市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部署,加快打造桂林国内国际双循环重要节点城市,根据《广西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重要节点枢纽行动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到2023年,全市工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达18.1%,期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8%以上,货运量、周转量年均增长10%以上,外贸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9%以上,对外经贸合作水平进一步提升,建成60个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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