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减支若干措施的通知
- 制定机构: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20日文书字号:宜府办发〔2021〕17号
- 生效日期:2021年07月20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减支若干措施的通知
宜府办发〔2021〕17号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阳新区管委会、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减支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减支32条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府发〔2021〕8号),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加大实体经济帮扶力度,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延长阶段性减税政策
1.自2021年4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由现行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2.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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