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金申请和2026年资格审定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9日文书字号:工信厅联原函〔2025〕382号
- 生效日期:2025年09月19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金申请和2026年资格审定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联原函〔2025〕3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主管部门,各地金融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安排,现组织开展2025年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金申请和2026年资格审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申请
(一)支持对象
已通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格审定,于2025年10月15日前投保首批次新材料综合保险(保单生效)、处于资格有效年限内的生产制造企业,可提出不超过实际缴纳保费(保费发票金额)80%且不超过其保费补助资金额度的补贴申请。鼓励生产制造企业与承保公司根据新材料技术成熟度、应用场景、历史赔付率等风险特征自主协商确定保险费率和险种。
(二)资金申请程序
1.企业申报。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集团作为推荐单位,组织本地区企业或所属企业做好... ...
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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