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漯河银监分局关于同意河南双汇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 制定机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漯河监管分局
-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06日文书字号:漯银监复〔2018〕37号
- 生效日期:2018年11月06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漯河银监分局关于同意河南双汇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漯银监复〔2018〕37号
河南双汇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河南双汇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请示》(豫漯双汇财务公司总字〔2018〕39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修改后的章程。(见附件)
二、你公司应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按修改后的章程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此复。
附件:河南双汇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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