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天津市地方金融组织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工作指引
- 制定机构: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11日文书字号:津金监规范〔2021〕1号
- 生效日期:2021年03月11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天津市地方金融组织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工作指引
津金监规范〔2021〕1号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督管理,完善我市地方金融组织监管体系,合理配置监管资源,促进我市地方金融组织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是指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金融局”)及各区金融工作部门通过日常监管、风险排查等方式,根据掌握的地方金融组织经营情况、管理水平、内控机制、风险状况等方面情况,按照本指引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对地方金融组织合规运营情况及主要经营管理要素作出评价判断,对地方金融组织进行监管评级,并根据评级结果依法依规对地方金融组织进行分类并实施差异化监管。
第三条
本指引适用于在我市依法设立且经营已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法人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工作,数据采集区间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本指引所称地方金融组织,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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