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四川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印发《四川省专家评议(审)委员会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 制定机构:******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四川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发布日期:2002年07月10日文书字号:川人发(2002)68号
- 生效日期:2002年07月10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四川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印发《四川省专家评议(审)委员会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川人发〔2002〕68号)
各市、州党委、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中央部委属在川单位主管(代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进一步加强科技人才培养使用引进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00〕41号),更加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全省各类优秀专家的评议(审)工作,我们制订了《四川省专家评议(审)委员会管理试行办法》,现予以印发。
附件:四川省专家评议(审)委员会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条
根据******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进一步加强科技人才培养使用引进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00〕41号)精神,保证四川省专家评议(审)委员会独立、公平、公正地评议(审)各类优秀专家,制定本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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