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土地指标跨省城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的通知
- 制定机构:重庆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04日文书字号:渝财建〔2023〕113号
- 生效日期:2023年07月04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土地指标跨省城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的通知
渝财建〔2023〕113号
部分县(自治县)财政局:
按照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土地指标跨省城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的通知》(财预〔2023〕55号)、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关于我市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任务有关情况的函》(渝规资函〔2023〕1723号),现下达你们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2.97亿元,其中彭水1.485亿元、城口0.7425亿元、巫溪0.7425亿元。
项目代码:10000019Z195110010006;支出功能科目“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经济科目“310资本性支出”。
请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按照《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9〕64号)规定,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先和重点保障安置补偿、拆旧复垦、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修复、耕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农村发展建设以及购买易地扶贫搬迁服务等。同时,区县财政部门收到专项资金,应当进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保障资金专款专用。
请严格按照******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做好专项资金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3年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区域绩效目标表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