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司法局、长江航运公安局上海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构: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司法局、长江航运公安局上海分局
-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03日文书字号:沪水务〔2023〕464号
- 生效日期:2023年07月03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司法局、长江航运公安局上海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沪水务〔2023〕464号
各区水务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开展好本市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有效防范和依法打击涉水违法行为,维护河湖管理秩序,根据《水利部办公厅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办政法〔2023〕159号),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司法局、长江航运公安局上海分局共同制定了《上海市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上海市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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