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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西联邦共和国政府关于发展两国关系的谅解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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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西联邦共和国政府关于发展两国关系的谅解纪要
  • 制定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巴西联邦共和国政府
  • 发布日期:1985年11月01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1985年11月01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西联邦共和国政府关于发展两国关系的谅解纪要
(签订日期1985年11月1日生效日期1985年1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西联邦共和国政府非常满意地看到,无论在政治还是经贸、科技领域,两国关系都达到了很好的水平。

为发展这种密切关系,在和平共处的原则基础上,本着促进南南合作的精神,两国政府确定了一致和共同利益的广阔领域,并建立了由贸易、交通、科技和核合作、领事关系和设立武官处等国际条约组成的法律结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西联邦共和国政府表达了其进一步努力扩大贸易、科技交流,并全面执行使双边关系制度化的法律工具的强烈政治愿望。

中国政府和巴西政府高度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总理*********先生的访问。这是密切两国友好关系进程中的一个重大的里程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西联邦共和国政府对其关系扩展到领事、文化和军事三个新的领域表示满意。

根据去年签订的领事协定,在*********先生访问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圣保罗总领事馆的开设将密切中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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