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金融支持“三个一百”加大信贷投放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 制定机构: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16年05月19日文书字号:运政办发〔2016〕32号
- 生效日期:2016年05月19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金融支持“三个一百”加大信贷投放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运政办发〔2016〕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各金融机构:
《运城市金融支持“三个一百”加大信贷投放考核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运城市金融支持“三个一百”加大信贷投放考核暂行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稳增长、调结构“三个一百”工作部署,充分调动、激励和发挥金融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核心作用,以金融创新为动力,以提高信贷投放为目的,结合我市实际修改完善信贷融资考核奖励暂行办法。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战略决策部署,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三动三新”为指针,以“三个一百”、“三个方案”为主线,引导金融机构大力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新理念,大力开展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有效疏通金融与经济之间的供给血脉,为新型工业大市、现代农... ...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