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开发区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承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 制定机构: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24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1月24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开发区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承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开封市开发区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承诺制”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开封市开发区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承诺制”实施办法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54号),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
(一)对开发区等功能区内,《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外实行备案管理的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承诺制。
二、工作目标
(二)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标准地+承诺制”模式,实现“全承诺、拿地即开工”。
三、推行标准地出让
(三)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区域评估,包括12项,原则上供地前由政府统一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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