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圣基茨和尼维斯联邦政府就圣基茨和尼维斯联邦驻香港领事机构改为“圣基茨和尼维斯联邦贸易办事处”达成协议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意,自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起,圣基茨和尼维斯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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