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条为规范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调查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范围内发生的生态环境损害事件的调查处理。
生态环境损害,是指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
发布机构: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人民...
发布日期:2021-04-14 实施日期:2021-04-14
-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和中央在湘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关于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
发布机构: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人民...
发布日期:2021-04-14 实施日期:2021-04-14
-
第一条为规范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发生生态环境损害事件符合《湖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调查办法》索赔启动情形,且赔偿权利人及其指定的部门...
发布机构: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人民...
发布日期:2021-04-14 实施日期:2021-04-14
-
第一条为保护湖南省生态环境,规范生态环境损害修复项目实施、效果评估,确保生态环境及时有效修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过程中...
发布机构: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人民...
发布日期:2021-04-14 实施日期:2021-04-14
-
第一条为规范湖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信息合法知情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发布机构: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人民...
发布日期:2021-04-14 实施日期:2021-04-14
-
第一条为规范湖南省生态环境损害事件报告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发生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符合《湖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调查办法》规定的生态环境损害事件的...
发布机构: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人民...
发布日期:2021-04-14 实施日期:2021-04-14
-
第一条为规范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是指生态环境损害事件发生后,由造成损害的赔偿义务人主动缴纳或者...
发布机构: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人民...
发布日期:2021-04-14 实施日期:2021-04-14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指示和在湖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央政法委《关于依法保障和服务疫情防控常...
发布机构: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发布日期:2020-11-12 实施日期:2020-11-12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申报登记等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
发布机构: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南省永州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日期:2020-02-11 实施日期:2020-02-11
-
当前,我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处于关键期,但少数流动人口及有疫情重点地区居住旅行史、确诊病例密切接触史等人员,拒不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故意隐瞒病情、行程、接触史等相关信息,造成病毒传播危险,扰...
发布机构: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日期:2020-02-10 实施日期:2020-02-10
-
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及上级政法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保障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社会安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
发布机构: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日期:2020-02-10 实施日期:2020-02-10
-
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来访群众因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等待接访过程中流动聚集,防止疫情传播,保障来访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党中央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防控安排,即...
发布机构: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日期:2020-02-03 实施日期:2020-02-03
-
为了全力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惩治妨害预防、救治、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发布机构: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南省益阳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日期:2020-02-03 实施日期:2020-02-03
-
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防止疫情传播,同时切实保障诉讼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部署,现公告如下:
2月3日起,辩护人、诉...
发布机构: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发布日期:2020-02-02 实施日期:2020-02-02
-
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来访群众因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等待接访过程中流动聚集,防止疫情传播,保障来访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央、省、市有关防控部署,即日起,郴州市人民检...
发布机构:湖南省郴州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日期:2020-01-31 实施日期:2020-01-31
-
各区民政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公安分局、司法局、财政局、医保局、团委、妇联、残联: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等12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民发〔201...
发布机构: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人民检察...
发布日期:2020-01-01 实施日期:2020-01-01
-
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医保局、团委、妇联、残联:
为建立健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制度,根据民政部等12部委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
发布机构: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人民检察...
发布日期:2019-11-26 实施日期:2019-11-26
-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长沙(衡阳、怀化)铁路运输法院、检察院:
为依法惩治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犯罪活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
发布机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发布日期:2019-07-18 实施日期:2019-07-18
-
各市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国家安全局、司法局:
现将《关于进一步依法保障律师会见权利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内容机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内容机构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内容机构湖南省公...
发布机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湖南省公安...
发布日期:2019-01-31 实施日期:2019-01-31
-
各市州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国家安全局、司法局:
现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内容机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内容机构湖南省人民检察...
发布机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湖南省公安...
发布日期:2018-04-08 实施日期:2018-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