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土耳其共和国政府旅游合作协定
- 制定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土耳其共和国政府
- 发布日期:1991年05月09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1991年05月09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土耳其共和国政府旅游合作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土耳其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缔约双方”),考虑到两国之间存在的友好关系和旅游作为一种经济发展因素和促进两国人民之间联系的手段的重要性,愿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发展两国间在旅游领域的合作,现达成协议如下:
第 一 条
缔约双方将促进和鼓励各自国家的旅游部门进行合作,以发展两国间的旅游关系。
第 二 条
缔约双方将积极鼓励各自的旅游组织、旅行批发商和代理商开展业务活动,在市场促销方面进行合作,鼓励第三国旅游者到对方国家旅游。
第 三 条
缔约双方将鼓励旅游方面的专家和顾问的交往,促进旅游各个部门交流经验,研究有关奖学金、研修班和在职培训的各种计划。
第 四 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指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土耳其共和国政府指定土耳其共和国旅游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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