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民共和国政府和阿根廷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国农业科学院和阿根廷全国农牧技术研究所合作计划的协定
- 制定机构:阿根廷
- 发布日期:1988年05月16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1988年05月16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民共和国政府和阿根廷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国农业科学院和阿根廷全国农牧技术研究所合作计划的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根廷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国农业科学院和阿根廷全国农牧技术研究所合作计划的协定
(签订日期1988年5月16日生效日期1988年5月16日)
阿根廷共和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考虑到两国现存的友好关系;注意到一九八0年六月七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北京签署的两国政府科技合作协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牧渔业部部长和阿根廷共和国农牧国务秘书于一九八四年十月二十七日在北京举行的会谈中所确定的内容;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根据本协定各项具体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科学院(以下简称“农科院”)和阿根廷共和国全国农牧技术研究所(以下简称“研究所”)制定一项院际特别合作计划。
第二条
为更好地利用人力物力资源的可能性,并在各自行动范围内相互承担义务的基础上,农科院和研究所将通过以下方式使这一合作具体化。
一、在农牧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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