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实施办法》的通知
- 制定机构: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03日文书字号:川办发〔2022〕28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3月03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实施办法》的通知
川办发〔2022〕28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实施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 ******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 ******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 ,进 一 步加强我省国有金融资本管理 , 明确出资人职责 ,结合我省实际 ,制定本实施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有金融资本是指全省各级政府及其授 权投资主体直接或间接对金融机构出资所形成的资本和应享有的权益。 凭借政府权力和信用支持的金融机构所形成的资本和应享有的权益 ,纳入国有金融资本管理 ,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前款所称金融机构包括依法设立的获得金融业务许可证的各类金融企业和依法取得经营资格的各类地方金融组织 , 以及金融控股公司、金融投资运营公司、金融基础设施等实质性开展金融业 务的其他企业或机构 。
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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