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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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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 制定机构: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28日文书字号:马政办秘〔2024〕59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6月28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马政办秘〔2024〕5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8日


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


为抢抓通用人工智能发展战略机遇,加速赋能千行百业,推动我市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制定如下政策。

一、强化智能算力供给

1.加快智算中心建设。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以自建、合建、代建等方式建设智算中心,优先纳入市政府重点项目,市和县区、开发园区协调给予能耗、土地等指标,积极支持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新建(含扩容升级)单体智能算力规模400P以上的项目,给予项目融资额年化2%贷款贴息补助,单个项目年补贴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补贴期不超过3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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