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教育部职成司关于继续开展社区教育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教育部职成司关于继续开展社区教育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
  • 制定机构: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2年08月03日文书字号:闽终教委办(2012)5号
  • 生效日期:2012年08月03日效力级别:行业与市场规定
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教育部职成司关于继续开展社区教育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
闽终教委办(2012)5号


福州、厦门、泉州、漳州、三明市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

现将《教育部职成司关于继续开展社区教育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2〕147号)转发给你们。请组织辖区范围内的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实验区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并于2012年11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职成处。

联系人:左秋江;联系电话:0591-87091515;电子邮箱:fjzcc@163.com。

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8月3日


关于继续开展社区教育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

教职成司函[2012]1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精神,落实全国社区教育工作座谈会要求,2011年,我司委托中央电大教育部社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组织了全国社区教育成果展示活动。活动得到各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和示范区... ...

如果您想查看法规全部详细内容,请登录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