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教育部职成司关于继续开展社区教育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
- 制定机构: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2年08月03日文书字号:闽终教委办(2012)5号
- 生效日期:2012年08月03日效力级别:行业与市场规定
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教育部职成司关于继续开展社区教育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
闽终教委办(2012)5号
福州、厦门、泉州、漳州、三明市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
现将《教育部职成司关于继续开展社区教育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2〕147号)转发给你们。请组织辖区范围内的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实验区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并于2012年11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职成处。
联系人:左秋江;联系电话:0591-87091515;电子邮箱:fjzcc@163.com。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精神,落实全国社区教育工作座谈会要求,2011年,我司委托中央电大教育部社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组织了全国社区教育成果展示活动。活动得到各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和示范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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