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十四条通告
- 制定机构: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0年02月24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2月24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十四条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及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的工作部署,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挥职能作用,切实解决企业复工复产中面临的实际问题,特提出14条具体措施。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现通告如下:
一、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
审批服务事项通过门户网站及媒体公布审批服务事项办事电话、相关网址和邮寄地址,充分依托“网上办、寄递办、预约办”等方式,通过电话、微信、手机APP、邮寄以及政务服务中心预约等服务渠道,实现“零见面”办理注册、许可、审批等事项。申请人可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纸质材料,申请核准完成后可在线领取电子证照或通过邮寄方式获取纸质证照。
二、实行许可告知承诺制
低风险... ...
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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