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应急办(总值班室)关于加强非职业性-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通知的通知
- 制定机构: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3年01月22日文书字号:奉节府办(2013)15号
- 生效日期:2013年01月22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应急办(总值班室)关于加强非职业性-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通知的通知
奉节府办(2013)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府应急办(总值班室)关于加强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县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进入冬季以来,我市多次发生居民家庭取暖不当造成一氧化碳中毒致人死亡的事故。为切实加强有关防范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活取暖安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冬春季节是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高发期,各区县(自治县)、各有关部门要站在“以人为本”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和平副市长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关心和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全面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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