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 制定机构:焦作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27日文书字号:焦政〔2023〕8号
- 生效日期:2023年04月27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焦政〔202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进一步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
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2023〕15号)精神,坚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巩固回升势头,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1.鼓励新车消费。鼓励各县(市、区)开展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对活动期间新购汽车并在我市上牌的消费者,按购车价格的5%给予消费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0元/台,期限至2023年6月底。对各县(市、区)实际财政补贴支出,省财政按50%给予奖补,市财政按25%给予奖补,具体补贴标准和方式由各县(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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