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 制定机构: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4日文书字号:吉政办发〔2024〕6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4月24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吉政办发〔2024〕6号
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驻吉中直有关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立法重大问题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涉及重大体制、重大政策调整问题,以及立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情况,按程序向省委请示报告。要高度重视立法工作计划的实施,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沟通协调,推动立法工作提质增效。起草责任单位要明确进度安排,合理分配阶段任务,按要求报送立法项目草案和有关材料,为审查、审议等工作预留充分时间。要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用,统筹用好立法专家库和省政府法律顾问团,积极听取社会公众和有关方面意见建议,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要加强调查研究,聚焦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对立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强化评估研判,切实提高立法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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