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与俄罗斯联邦外交部关于合作编辑出版一九四九至一九五五年双边关系文献汇编的议定书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与俄罗斯联邦外交部关于合作编辑出版一九四九至一九五五年双边关系文献汇编的议定书
  • 制定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俄罗斯联邦外交部
  • 发布日期:2004年04月21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04年04月21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与俄罗斯联邦外交部关于合作编辑出版一九四九至一九五五年双边关系文献汇编的议定书
(2004年4月2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与俄罗斯联邦外交部(以下简称“双方”)认识到合作编辑出版双边关系文献汇编的重要性,达成协议如下:

一、双方合作编辑一九四九至一九五五年间双边关系文献汇编(以下简称“汇编”)。

二、双方组建以外交部长为首的联合编辑委员会(以下简称“编委会”),双方在编委会中的人数相等。编委会决定或授权确定汇编的结构、收录内容等原则性问题,审定编辑方案并终审文稿。

三、中方参加编委会的有中国外交部、中央文献研究室和中国国家档案局的代表。

俄方参加编委会的有俄罗斯联邦外交部、俄罗斯联邦档案署和俄罗斯科学院的代表。

四、双方将成立工作小组,就汇编的选材、前言、文件目录、参考书目及其它具体问题轮流在中国和俄罗斯进行磋商。

五、编辑过程中,双方在各自档案中筛选史料,并根据具体需要相互提供史料复印件。

六、文献的整理及评注应依据各自国内现行的历史文献公布规则进行。

如果您想查看法规全部详细内容,请登录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