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推进园区项目审批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推进园区项目审批
  • 制定机构: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2日文书字号:阜政办发〔2023〕11号
  • 生效日期:2023年11月02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推进园区项目审批
阜政办发〔2023〕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阜新市推进园区项目审批集约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日


阜新市推进园区项目审批集约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园区项目审批集约化改革的有关精神,切实加强和提高项目审批工作质效,结合阜新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

围绕园区项目审批全流程,精准厘清各阶段审批事项和其他类型事项的办理流程、时限要求;强化时间监管,全面清理压减各环节“隐形时间”,将审批特殊环节用时纳入全流程用时管理,不断提高市场主体获得感,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二、统一审批流程

(一)规范审批事项

全面梳理园区所有审批事项,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形成审批事项清单... ...

如果您想查看法规全部详细内容,请登录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